各種排演用房、多功能廳、報告廳等應符合演藝活動用房的功能要求;門廳、展覽陳列用房應考慮交流展示的功能要求;設有舞蹈排練室、琴房、音樂教室、美術書法教室等專業輔導培訓用房的,其設施配置應符合輔導培訓的專業功能要求;設有計算機與網絡教室、多媒體視聽教室或數字電影廳、語言教室、不同規模文化教室等輔導培訓用房的,其設施配置應符合其工藝要求;閱覽用房應符合圖書閱覽專業設施配置要求;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服務點可根據其服務特點與相近功能用房合并,也可單獨設立。4.2.2門廳應符合下列規定:1位置應明顯,方便人流疏散,并具有明確的導向性;2宜設置具有交流展示功能的設施。▲收起條文說明4.2.2本條是新增內容。基于文化館的公共文化服務屬性和大量文化館門廳不明顯、標識不***的現實狀況,特別規定了門廳“位置明顯、明確導向和疏散方便等要求”;門廳作為文化館對外空間,適宜作展覽陳列對外宣傳,為綜合利用有效空間,本條規定了“宜設置交流展示功能”。4.2.3展覽陳列用房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由展覽廳、陳列室、周轉房及庫房等組成,且每個展覽廳的使用面積不宜小于65m2;小型館的展覽廳、陳列室宜與門廳合并布置。羽毛球館聲學測試和聲學改造找聲華聲學。湖北游泳館聲學測試及吸音處理
必不可少的附屬用房。根據文化館規模的不同,輔助用房的設置根據需要可能會有所增減。4.4.2行政辦公室的使用面積宜按每人5m2計算,且**小辦公室使用面積不宜小于10m2。檔案室、資料室、會計室應設置防火、防盜設施。接待室、文印打字室、黨政辦公室宜設置防火、防盜設施。▲收起條文說明4.4.2行政辦公室包括檔案室、資料室、會計室、黨政辦公室、接待室、文印打字室,每人使用面積指標參考《辦公建筑設計規范》JGJ67的規定,**小辦公室使用面積不宜小于10m2是考慮到室內擺放2套辦公桌椅和2套卷柜,**小需要的使用面積,并考慮到建筑結構的模數而制定。4.4.3衛生、洗浴用房應符合下列規定:1文化館建筑內應分層設置衛生間;2公用衛生間應設室內水沖式便器,并應設置前室;公用衛生間服務半徑不宜大于50m,衛生設施的數量應按男每40人設一個蹲位、一個小便器或1m小便池,女每13人設一個蹲位;3洗浴用房應按男女分設,且洗浴間、更衣間應分別設置,更衣間前應設前室或門斗;4洗浴間應采用防滑地面,墻面應采用易清洗的飾面材料;5洗浴間對外的門窗應有阻擋視線的功能。▲收起條文說明4.4.3保留了原《規范》“第5.1.3條”的“分層設置衛生間”要求。湖北游泳館聲學測試及吸音處理配音室的聲學測試及吸音裝飾找聲華聲學。
數字技術、網絡技術、智能技術等現代信息技術具備了向基層普及應用的條件。因此,**文化活動部分增添了文化藝術和科學技術方面的內容。而原規范中的娛樂活動部分,如舞廳、茶座等功能,逐步由經營性機構替代,在這次修訂中不再安排這類活動用房。**活動用房是為廣大**提供的文化娛樂、文藝交流以及文化知識學習的綜合性**文化活動場所,是義化館的主體部分,多種文化活動都集中在這個區域。因此,在設計上,**活動用房通常布置在文化館建筑的主要位置,并相對集中。另外,各種活動用房以其活動內容的不同,使得各類活動用房的開放時間有所不同,設計過程中,需要結合活動內容的動靜特點和人流特點,合理布置建筑功能的分區,以便于使用,方便管理。對于**活動用房的功能用房配置,本次修訂沒有作出詳細規定。這是因為我國當前各地區經濟條件不同,功能需求和功能配置有較大差別。為了保證功能用房規范化發展,本次修訂對具有專業要求的不同類別用房作出相應規定,推薦有此類功能用房的建筑設計遵照執行。但不是要求所有的義化館都具備這些功能用房或功能用房要求。按照**活動用房的構成,一些功能用房具有一定的共性,在設計上應保持與**活動功能的對應。
根據基層**文化活動講演、講座等活動日益增多,**推動的科普、大講堂等公益性文化志愿者活動日益活躍,具備基本專業功能的報告廳需求日益突出。本著公民公平享有科學技術成果的基本文化權益保障原則,本條規定了報告廳的基本專業功能設施要求;同時,本著綜合利用原則,本條規定了相近功能設施合并設置的要求,體現多用途、多功能。文化館的報告廳主要作為**性文化活動講座、普及類學術性活動講演、區域性**工作會議場所以及較大型文化知識的學習輔導場所,兼具有大型會議室的功能。因排演廳本身已具有多功能大空間用房的設置,所以對報告廳則更多地考慮其自身的使用功能,提出了設置講臺及固定座椅,使報告廳有一個比較完整的環境空間;同時,考慮到科技進步在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中的應用,將報告廳設置為較完整的環境空間,以適應數字文化館發展功能的要求。報告廳的規模控制在300座以下,是從文化館的自身活動規模考慮的,同時考慮300座的報告廳比較適用,設計布置及使用、管理比較靈活。當報告廳與小型排演廳合建“多功能廳”時,不宜設置固定式聯排座椅。羽毛球館混響時間測試和聲學改造哪家做?
▲收起條文說明5.2.4本條是新增內容。針對我國現行建筑設備配置的實際情況,對空調系統的設置提出要求,強調了演員和設施、設備特殊要求的配置規定。本條“一般用房”指非**活動用房,即業務用房和管理、輔助用房。5.2.5琴房相對濕度宜控制在40%~70%。▲收起條文說明5.2.5本條是新增內容。針對本規范4.2.10條提出的建議參數。5.2.6采暖、空調水系統管道不應穿越變配電間、計算機機房、控制室、檔案室的藏品區等。當房間內需設置散熱器時,應采取防止滲漏措施。▲收起條文說明5.2.6本條是新增內容。強調了采暖、空調水系統管道防止滲漏發生的配置要求。防止滲漏的具體措施包括采用整體出廠(非現場組裝)的散熱器,不得在室內設置閥門及泄水、排氣裝置,管道采用焊接連接等。5.2.7衛生間、洗浴間應設置**的排風系統。▲收起條文說明5.2.7本條保留原《規范》“第5.2.4條”要求。增加了“洗浴間”排風系統要求。5.3建筑電氣5.3建筑電氣5.3.1報告廳、計算機與網絡教室、計算機機房、多媒體視聽教室、錄音錄像室、電子圖書閱覽室、維修間等場所宜設置**配電箱,且設備用電宜采用單獨回路供電。客服中心聲學測試及聲學改造找聲華聲學。陜西演播室聲學測試及吸音處理
培訓教室混響時間測試和聲學改造找聲華聲學。湖北游泳館聲學測試及吸音處理
3.2.6當文化館基地距醫院、學校、幼兒園、住宅等建筑較近時,室外活動場地及建筑內噪聲較大的功能用房應布置在醫院、學校、幼兒園、住宅等建筑的遠端,并應采取防干擾措施。▲收起條文說明3.2.6本條基本遵循原《規范》“第2.0.5條”內容。3.2.7文化館建筑的密度、建筑容積率及場區綠地率,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和城鄉規劃的要求。▲收起條文說明3.2.7本條在保留了原《規范》“第2.0.6條”內容的基礎上增加了“場區綠地率”,并把“建筑覆蓋率”修改為“建筑密度”。4建筑設計4.1一般規定4.1一般規定4.1.1文化館建筑的規模劃分應符合表4.1.1的規定。▲收起條文說明4.1.1本條是增加條文。根據我國當前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要求,本規范依據《文化館建設標準》(建標136-2010)規定的“建筑面積規模劃分”標準及文化館等級評定中關于建筑面積的要求,對文化館做了同樣的三個等級類型劃分,以保持建筑設計規范的建筑功能與相關標準對應。4.1.2文化館建筑宜由**活動用房、業務用房和管理及輔助用房組成,且各類用房可根據文化館的規模和使用要求進行增減或合并。▲收起條文說明4.1.2本條對原《規范》“第3.1.1條”作了較大調整。湖北游泳館聲學測試及吸音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