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家長和校服選購組織積極配合協助學校開展校服選購工作。學校和校服選購組織要充分尊重和吸納家長在校服選購中的意見建議,通過民主監督,發揮好家長在校服選購中的監督作用。三、規范選購校服(一)嚴格校服選用采購程序1.征求選購意向。學校應進行深入論證,確定是否啟動校服選購工作。要與學生家長充分溝通,通過向擬選購校服的全體學生家長發放《自愿訂購校服征求家長意見書》等方式征求學生家長意見。同意選購校服的學生家長人數達到總數的五分之四及以上的學校才能統一選購。學生有特殊原因不愿意購買校服的,可向學校提出申請,學校應予以同意。2.成立選購組織。選購單位應成立校服選購組織,負責選用、采購、監督等工作,家長和學生代表人數應不低于選購組織人數的三分之二。學校可結合實際,成立校服選購領導小組、工作小組、監督小組、意見反饋小組等。3.確定選購方式。選購單位應按照采購相關規定采取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或比選等方式采購校服。4.發布選購公告。選購單位結合自身需求和實際情況綜合考慮,確定采購方案,方案應包括校服款式、價格、面料、版型、采購規則、采購方式等內容。根據方案形成公告,并公開發布。學校校服登記信息管理系統,提升校服管理效率,減輕老師工作負擔!安徽學校校服管理平臺
充分發揮校服育人功能,引導學生愛美尚美創造美,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二、明確職責分工(一)教育主管部門履行校服采購、選用監管職責,結合實際制定校服管理辦法或細則,對校服采購、選用和管理列出負面清單,加強對校服選購工作的指導監督;建立校服采購、選用“紅榜”和“黑名單”制度,每年將市場監管部門校服抽檢情況進行通報;每年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供校服供貨企業名單,協調處理校服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建立校服評價反饋機制,定期組織開展校服滿意度調查。(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對校服生產和流通環節開展產品質量監管,督促企業落實產品質量主體責任,指導省纖維檢驗局等專業纖檢機構,依據國家相關標準,每年組織開展生產、流通領域校服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將抽查結果通報教育主管部門;依法查處校服產品質量等違法行為。(三)學校承擔校服選用主體責任,堅持公開公正、依法依規,嚴格規范程序,依法公開采購,認真組織評審,確保質優價宜;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開展校服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結合實際制定校服穿著規范。(四)相關行業協會建立完善校服團體標準,提高行業質量意識和自律能力,促進校服款式優化和質量安全提升。。福建中小學校服軟件定制南京駿飛科技的中小學校服登記信息管理平臺,輕松實現校服信息高效登記與管理!
二、規范校服選用學校承擔校服選用主體責任,每年秋季學期開學前,學校將校服采購納入“三重一大”事項,在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由學校領導班子集體決策。按照“適用、實用、夠用”原則,合理確定校服選用需求,包括種類、款式、套(件)數、價格區間等。按照自愿原則征求家長意見,確定是否選用校服應征得2/3以上家長同意,經同級教育主管部門備案后方可組織采購。學校應建立以管理人員、家長委員會、教師、學生等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負責選用、采購、監督等工作,其中學生和家長占比不低于80%。校服選用采購確保公開、透明,教育行政部門要全程進行監督。選擇統一著裝的學校要認真落實“學生(家長)自愿購買校服”的原則,學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學生購買校服。校服款式一經選用要保持相對穩定,確需變更的應征得半數以上學生家長同意。校服選用每3年一個時段(即小學1—3年級、4—6年級、初中階段、高中階段),一般分時段在起始年級選用,畢業年級不得組織選用校服。三、加強采購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加強對采購單位的工作指導,加強校服采購工作的監管。
舊款校服可穿至畢業。(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校服采購要依法依規按照規范流程(詳見附件)進行,全程公開采購過程。采購單位要加強校服采購公示,內容包括:供應企業名稱、款式、質量標準、采購價格、采購流程、服務年限、售后服務及意見反饋渠道等信息,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三、確保校服質量(一)嚴格執行國家標準。校服安全與質量應符合GB18401《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31701《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GB/T31888《中小學生校服》等國家標準,參考T/HEEIA0002-2022《河南省中小學生校服采購與驗收規范》團體標準,并在采購需求、采購合同、檢測驗收中明確。嚴禁采購低于國家標準的校服。(二)嚴格執行“明標識”。校服供應和驗收應確保具備齊全的成衣合格標識,具體內容包括:產品號型或規格;纖維成分及含量;維護方法;制造者的名稱和地址;產品名稱;執行的產品標準;安全類別;使用和貯藏注意事項(非必要)。每件校服應在側縫處縫制包含項內容的耐久性標簽,應在合格證上體現以上所有內容,并以吊牌、資料或包裝袋等形式提供。嚴禁衣領處縫制任何標簽。(三)嚴格執行質量檢驗。 中小學校服信息管理系統,全面管理校服信息,保障校服采購、發放等環節順利!
負責具體選用、采購、監督等工作。四、加強校服質量監管各學校購買的校服供應和驗收應實行“明標識”制度,要具備齊全的成衣合格標識,并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合格報告。接收校服時應進行檢查驗收,查看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和質量標識。要建立留樣封存制度,每批次產品各學校要隨機抽取不少于2套(件)留樣,并封存一年,以備待檢。要落實校服檢測“雙送檢”制度,即企業和學校均抽取一定數量校服送法定機構檢驗,對于存在安全風險、質量缺陷的產品,依照采購合同約定,進行維修、退換、召回等服務。要在選購前后及時向教育主管部門備案,相關過程資料全部留檔備查,有條件的可通過信息化方式歸檔管理。五、健全校服監管機制各地各學校要將校服選購納入廉政風險防控重點,及時排查主要廉政風險點,細化預警防控措施,要建立本地區校服生產企業“黑名單”制度,將抽檢強制性標準不合格的校服供貨企業列入“黑名單”,各學校不得向其采購校服。要加大關愛力度,鼓勵校服供貨企業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無償提供、**配發校服。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督促校服生產企業、銷售商、中小學幼兒園等做好校服管理工作,省教育廳將定期開展校服選用工作督查檢查。校服備案平臺,規范備案流程,確保校服備案工作的準確性和高效性!浙江校服管理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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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征求意見稿)》起草說明一、起草背景自1995年以來,市教育行政部門統一部署校服工作,1999年底成立了北京市學生統一著裝管理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市學裝中心)。2003年研制《北京市學生裝管理辦法》(京教辦〔2003〕19號)確定全市學生統一著裝工作管理組織架構及職責,市教委成立由主管委領導任組長,有關處室及市學裝中心有關人員組成的北京市學生統一著裝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學裝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有關政策;市學裝中心依據政策,管理協調相關工作。2014年,隨著市教委直屬事業單位,市學裝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學裝辦)設在北京學校后勤事務中心,管理協調全市學生裝工作。2015年,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15﹞3號)市學裝辦認真貫徹落實文件精神結合國家標準GB/T31888《中小學生校服》等要求,每年下發關于加強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不斷加強和促進全市中小學學生統一著裝工作,確保校服品質與安全,發揮校服育人和審美功能,保障了我市廣大中小學生健康成長。為進一步規范和提升校服管理水平,強化校服品質保障。 安徽學校校服管理平臺